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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师讲坛|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严格审慎原则之适用

发布者:代云发布时间:2023-12-12浏览次数:10

名师讲坛|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严格审慎原则之适用

2023年12月4日下午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应邀做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法学院名师讲坛,并做了主题为“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严格审慎原则之适用”的学术讲座。讲座由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法学院陈宝山副教授主持,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。


高利红教授围绕主题,分为“核心问题”“程序限定”“要件限定”“责任金额限定”四大部分进行分享。

在核心问题上,高教授指出生态环境损害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五大问题,包括生态环境价值优位的不确定性之困扰、生态环境损害中惩罚与惩罚性赔偿的叠加、行为人责任承担能力与可预见性的偏离、惩罚性赔偿可能有违一事不再罚原则、诉讼惩罚发动的个案特征导致的惩罚不一。

在程序限定上,高教授提出两点:一是增加诉前磋商程序,由检察机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磋商案件,这有利于将监督行政机关不履行、不全面履行、不正确履行职责与让损害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并解决。二是协调不同诉讼程序,如与刑事诉讼的关系、与私益惩罚性赔偿诉讼的关系。

在要件限定上,高教授认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回归到传统的四要件上,即违法行为,主观故意,损害事实,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,并且应将主观故意上升为主观恶意。

在责任金额限定上,高教授指出要对行为人的财产能力进行考量,减轻中小企业的责任。若不加审慎地在生态环境损害中适用惩罚性赔偿,可能会违背比例原则。因此在对中小企业进行适用惩罚性赔偿时,应综合考虑财产支付能力、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减轻其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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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流互动环节,同学们积极踊跃地提问,高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良好的互动,为同学们答疑解惑。现场氛围热烈,研究生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。

/文:法学院研分会